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16    浏览次数:4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完善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2011年9月15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等部门起草的《关于完善我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闽委办〔2011〕59号),决定成立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牵头人:

  省检察院        何小敏  副检察长

  省法制办        张 猛  主  任

  成员:

  省法院         林卫里 副院长

  省监察厅        温惠榕 副厅长

  省公安厅        施志强 副厅长

  省司法厅        陈 勇 副厅长

  省安全厅        赵晋南 副巡视员

  省公务员局       汤昭平 副局长

  省审计厅        王成章  总审计师

  省经贸委        郑李亭 副主任

  省国土资源厅      陈华珍 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

  省环保厅        王光伟 副巡视员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李 尧 副厅长

  省农业厅        姜绍丰 副厅长

  省文化厅        张 远 副厅长

  省卫生厅        陈文加 副厅长

  省地税局        杨 红 总会计师

  省工商局       黄培惠 副局长

  省质监局        施 文 党组书记

  省新闻出版局     赵文淦  副巡视员

  省安监局        郭国华 副局长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俞开海  纪检组长

  省国税局        陈 滨 副局长

  省知识产权局      黄 平 副局长

  省烟草专卖局      张 卉 副局长

  福州海关        赵建中 副关长

  福建海事局       何易培 党组书记、副局长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孙远志  副局长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二、联席会议职责

  (一)由成员单位相互通报查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违法犯罪以及衔接工作的有关情况;

  (二)研究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加强衔接工作的政策;

  (三)推动落实衔接工作各项措施;

  (四)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临时决定召开。

  (二)省联席会议由省法制办、省检察院轮流主办。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能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通报牵头单位。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协调、重大案件通报等工作。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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