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科技厅关于《青海省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28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青海省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
(2014—2020年)实施意见
省科技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知识产权局等单位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64号)精神,着力提升全省知识产权综合能力,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八次全委会精神,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着力加强全省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为提高创新能力、激发创新动力、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专利倍增行动计划等,完善知识产权数量增长科学发展有效促进机制,实现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成倍增长,商标注册量、著作权作品登记逐年增长。到2020年,知识产权法治环境更加完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知识产权制度对全省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
2015—2020年青海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主要预期指标
二、主要行动
(一)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支撑产业转型升级。
———提高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水平,促进产业发展。注重知识产权数量提高与质量提升,注重知识产权效益,优化产业布局,引导产业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推科技成果产权化、知识产权资本化。把创新驱动与打造经济新增长点紧密结合起来,以创新带动产品升级、企业升级、产业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业态。面向产业集聚区、行业和企业,实施专利导航试点项目。组织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推进工程,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组织开展专利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在专利布局、关键技术领域形成一批核心专利组合,构建支撑产业发展和提升企业竞争力的专利储备,构筑产业竞争优势。推动企业主导、多方参与的知识产权协同运用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各工业园区对企业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予以奖励,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和技术升级。加强环保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专利开发与运用。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创新知识产权市场交易机制,探索建立公益性与市场化互补互促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鼓励文化领域商业模式创新,加强文化品牌开发和建设,建立版权交易平台,活跃文化创意产品传播,增强文化创意产业核心竞争力。
———服务现代农林牧业发展。加强植物新品种、农林业技术专利、地理标志和农林产品商标推广运用,促进农林业向技术装备先进、综合效益明显的现代化方向发展。扶持农畜和林业新品种培育,注重青藏高原高寒农作物和牧草的新品种培育技术,推动育种创新成果转化为植物新品种权。鼓励农林业类知识产权(包括涉农林牧草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新品种、新技术等),通过转让、出租、股份合作等方式入市,进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以知识产权利益分享为纽带,加强种子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协作创新,建立品种权转让交易公共平台,提高农产品知识产权附加值。增加农业科技评价中知识产权指标权重。提高农业机械研发水平,加强农业机械专利布局,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快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建立地理标志联合认定机制。推广农户、基地、龙头企业、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紧密结合的农产品经营模式。
———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扩大服务规模、完善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服务业向高端发展。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标准规范,加强对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培育全省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形成一批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全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从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到知识产权申请、知识产权布局、知识产权分析、知识产权评估、知识产权质押、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维权等全链条的横向服务体系和从省到市、州、县、工业园区的纵向服务体系。支持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机构广泛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产品。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平台,引导企业拓展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范围。充分利用各地已建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平台,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提供重点支持。通过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对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给予风险补偿,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提供重点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增加知识产权保险品种,扩大知识产权保险试点范围,培育并规范知识产权保险市场。
(二)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提升管理效能。
———强化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管理,组织实施全省知识产权管理创新工程。加强科技计划、科技项目知识产权管理,落实全省科技计划、科技项目管理部门和承担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职责,明确责任主体,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科技计划、科技项目全过程。建立科技计划、科技项目完成后的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项目完成后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承担单位优先予以项目支持。探索建立科技计划和项目承担单位和各参与单位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
———实施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针对重大产业规划、政府重大投资活动等开展知识产权评议,提高知识产权在政府决策中的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和产业主管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制定发布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指导手册,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评议服务能力。推动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明确评议内容,规范评议程序。引导企业自主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工作,规避知识产权风险。
———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组织实施重点企业专利战略引导工程。培育2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在全省实现高新技术企业专利申请以30%的速度增长,实现科技型企业发明专利申请全覆盖。开展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工作,引导企业提高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水平。在重点企业组建以专利、标准、商标等为纽带的知识产权联盟。加强知识产权资产管理,促进企业提升竞争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价值分析标准和评估方法,完善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在并购、股权流转、对外投资等活动中加强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制定知识产权委托管理服务规范,引导和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委托管理服务。促进知识产权军民双向转化实施。
———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推动我省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民间文艺、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等各类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基础信息共享。引导社会机构对知识产权信息进行深加工,提供专业化、市场化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便利度,帮助我省企业对拟研、在研核心关键技术进行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合理确定研发技术路线,规避知识产权风险,满足社会多层次需求。开展知识产权统计监测,全面反映知识产权的发展状况。
———推进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借助“昆仑英才”、学科带头人培养等重点工程,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为企事业培养引进一批熟悉国内外知识产权制度和诉讼规则的高端专业人才,熟悉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务实、具有专业技术背景的知识产权“复合型”管理人才,打造一支能基本满足全省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需要的人才队伍,针对我省基层企业严重缺乏知识产权人才的现状,加大对基层企业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培训力度,加强州、市一级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我省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开展以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等为重点的知识产权培训,逐步实现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我省普法教育和全民科学素养提升工作。探索建立我省的知识产权人才库,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特派员工作。
———加强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充分利用省内外知识产权资源,提升我省知识产权创新能力、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运用“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省际间知识产权合作,实现互惠共赢,协调发展。推进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积极引导进出口企业开展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备案工作,依法严厉打击进出口货物侵权行为。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护航工程,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立知识产权案件举报投诉和知识产权纠纷技术鉴定、专家顾问制度,优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知识产权市场监管模式,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和侵权行为。重点查办跨区域、大规模和社会反响强烈的侵权案件,加大对民生、重大项目和优势产业等领域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协作、侵权判定咨询与纠纷快速调解工作。加强大型商业场所、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督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落实相关责任,加强电子商务服务的知识产权监管。加强对视听节目、文学、游戏网站和网络交易平台的版权监管,规范网络作品使用,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优化网络监管技术手段。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震慑违法者,促进执法者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88号),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推动软件资产管理、经费预算、审计监督、年度检查报告、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到实处,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和司法保护。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坚持打防结合,将专项打击逐步纳入常态化执法轨道。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嫌犯罪的案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加大罚金适用力度,剥夺侵权人再犯罪能力和条件。加强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审判工作,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主管机关与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执法联动机制,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推进知识产权纠纷社会预防与调解工作。探索以公证的方式保管知识产权证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加强对证明知识产权在先使用、侵权等行为的保全证据公证工作。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依法规范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行业调解机制,培育一批社会调解组织,培养一批专业调解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建立我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省联席会议),负责组织落实本实施意见,并加强对市、州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指导,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并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联席会议由省科技厅牵头,办公室设在省知识产权局。建立完善相互支持、密切协作、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开展。各市(州)政府要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将本实施意见落实工作纳入考核。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建设,推动专利法、著作权法配套地方性法规修订工作。
(二)加强督促检查。联席会议要加强对我省战略实施状况的监测评估,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国家联席会议。省科技厅要会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加强对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的监督指导。
(三)加强财政支持。省级财政通过相关部门的部门预算渠道安排资金支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引导支持我省产业发展的财政资金和基金向促进科技成果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方向倾斜。完善知识产权资助政策,适当降低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申请和维持费用,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机制,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支持力度。
(四)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增强全民知识产权意识,在全省上下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
本实施意见自2015年3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