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铝企业开展规范公告管理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27    浏览次数:2

  各区县经济信息化委、经委(商务委):

  为进一步加强铝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铝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36号,见附件1),部原材料司印发了《关于开展铝企业规范公告管理申报工作的通知》(原材料司函[2013]296号,见附件2)。请根据上述文件要求,组织辖区内所属铝企业开展规范公告管理申报工作,并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准确,于2013年9月7日(周四)18时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文档反馈我委,由我委统一汇总审核后转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附件:1.《铝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36号)
  附件:2.《关于开展铝企业规范公告管理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部原材料司函[2013]296号)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8月21日


  (联系人:李颉;联系电话:23112727;传真:63584605;电子邮箱:lijie@sheit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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