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经济信息化委、经委(商务委):
为进一步加强铝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铝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36号,见附件1),部原材料司印发了《关于开展铝企业规范公告管理申报工作的通知》(原材料司函[2013]296号,见附件2)。请根据上述文件要求,组织辖区内所属铝企业开展规范公告管理申报工作,并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准确,于2013年9月7日(周四)18时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文档反馈我委,由我委统一汇总审核后转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附件:1.《铝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36号)
附件:2.《关于开展铝企业规范公告管理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部原材料司函[2013]296号)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8月21日
(联系人:李颉;联系电话:23112727;传真:63584605;电子邮箱:lijie@sheit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