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计〔2012〕26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省创意产业科技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0〕302号),推动我省创意产业的技术创新,现公开征集创意产业科技计划重点项目。为了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闽(不含计划单列市)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业。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对已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有2项以上(不含2项)项目到期未验收的,不受理该单位申报新项目。
2、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技重大、重点项目,软科学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以及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
3、申报项目的研发起始时间为2012年6月1日,结束时间不超过2015年6月31日,项目研发内容应具有一定工作基础。
4、每个项目申请经费50-100万元,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5、本批计划不支持基础研究和已完成产品开发任务的项目。
6、每个推荐单位的推荐名额不超过5项,超过不予受理。
二、支持重点
1、重点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具有科技创新并应用在我省工业设计、数字服务领域公共科技服务中心上的应用技术(或系统)及数字服务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
2、重点支持
(1)工业设计领域
具有科技创新并应用在工业设计领域公共科技服务中心上,为创新产品设计提供素材库、工具库、人机工程测试、快速数字成型技术、精密加工和协同设计等应用技术(或系统)研发。
(2)数字服务领域
具有科技创新并应用在数字服务领域公共科技服务中心上,为数字服务领域企业提供数字制作素材库、工具库及大规模图形渲染计算和存储融合等应用技术(或系统)研发。
面向动漫动画、网络游戏、数字化内容制作、数字移动多媒体服务等领域基础技术平台软件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应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网上填报提交申报材料,申请书类型选择“重点项目”。省直有关单位、设区市科技局及平潭综合实验区负责归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予推荐。
四、申报时间
本批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2年5月8日至6月8日,推荐时间为 6月9日至6月13日。推荐单位在6月14 日至 6月18 日将项目报送函和申报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各一式1份寄送达我厅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不需报送)。
五、其他事项
1、2012年第三批省工业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创意产业)申报代码表:
业务处室 计划类别 重点领域 优先主题 代码
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处 工业科技 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计划项目 创意产业 2012H0201
2、请各申请单位认真按本通知要求申报,对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的项目,我厅将在形式审查后予以否决,并不再受理补充手续。
附件:2012年省科技计划申请项目汇总表(格式)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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