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科[2012]64号)要求,请各单位组织和出函推荐本地区、本行业的“质量标杆”,并于4月12日前报送材料(纸介质材料一式3份和电子版光盘1套)至科技处。市经济信息化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形成2012年推荐的1、2家全国“质量标杆”和北京市不超过30家的“质量标杆”。具体通知内容见工信部科技司网站(http://kjs.miit.gov.cn)。
特此通知。
(联系人:傅海峰;联系电话:57587650;地址:朝阳区惠新东街6号510)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