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备案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6〕138号)要求,福建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铜水质自动分析仪》(JJG(闽)1051-2012)经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备案批准(〔2012〕质检总局规便字第07号),自2012年8月15日起实施。 附件: JJG(闽)1051-2012《铜水质自动分析仪》福建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附件下载: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JJG(闽)1051-2012《铜水质自动分析仪》福建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