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质监局:关于核发计量标准二级考评员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05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计量标准考评员队伍建设,依据《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计量标准考评员管理规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于2012年5月组织核发计量标准二级考评员证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到期复核的考评员须提交《计量标准考评员确认申请表》(附件1)1份以及原计量标准考评员证书。     二、新申请人员须符合计量标准二级考评员条件,并提交:     1.经主管部门审批的《计量标准考评员申请表》(附件2)1份;一寸证件照片1张;   2.技术职称证书、检定员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3.申请项目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报告1篇;     三、请上述人员于2012年4月20日前,将申报资料提交至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监督处。     四、新申请人员还需取得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2008)考试合格证明。     计量标准考评员资质经审核批准,颁发计量标准二级考评员证,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登记注册。     联系人:谭云超              电话:57520114     附件1:《计量标准考评员确认申请表》   附件2:《计量标准考评员申请表》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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