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企业情况调查表》热点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2012-04-12    浏览次数:2

  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为什么要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企业情况调查工作?

  答:北京市人民政府已正式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申请,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开展了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企业情况调查工作。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企业情况调查工作的时限是什么?

  答:该项调查工作自2012年3月1日起开始,《调查表》随纳税申报工作同时填写完成。

  3.填报《北京市国家税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企业情况调查表》的范围?

  答:对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已办理税务登记,同时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纳税的纳税人确定为调查对象。

  4.纳税人如何填报《调查表》?

  答:《调查表》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规定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按照应税服务行业分类共设置34项填写项目,纳税人需根据自身实际经营业务,结合应税服务填写项目及其范围注释,完成“是否实际从事此类业务”、“是否实际从事此类业务的境外业务”的简单判断,并通过对《调查表》第4列、第5列对应项目选择“是”或“否”,完成填报。

  5.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活动,没有从事《调查表》中列明的具体项目的,如何填写《调查表》?

  答:纳税人需要具体填报《申报表》,若没有《申报表》中列明的项目,可在第4列“是否实际从事此类业务”任意一项中选择“否”。

  6.参与调查的纳税人是否必须填报《调查表》?

  答:参与调查的纳税人必须填报《调查表》,因为只有填报完成《调查表》并上传成功后才可进行网上纳税申报。

  7.《调查表》中哪些项目是必须填写的?

  答:纳税人需要据实填写《调查表》,其中的纳税人名称、联系方式为必填项目。

  8.纳税人将《调查表》保存成功上传后,系统提示“税务机关受理中”,暂时不能进行纳税申报,如何处理?

  答:由于网上申报系统同时受理纳税人的申报工作,处理时间较长,建议纳税人等待一段时间,显示“上传成功”后,即可进行纳税申报。

  9.《调查表》第4列“是否实际从事此类业务”与第5列“是否实际从事此类业务的境外业务”间是否有逻辑关系?

  答:《调查表》第4列“是否实际从事此类业务”与第5列“是否实际从事此类业务的境外业务”间存在逻辑关系,若第5列“是否实际从事此类业务的境外业务”选择“是”,则第4列“是否实际从事此类业务”也应选为“是”。

  10.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中的经营范围包括《调查表》中列明的项目,但是实际并没有开展对应的经营活动,如何填写《调查表》?

  答:纳税人应根据自身实际经营业务填写调查表,而不是经营范围登记的项目。

  11.《调查表》中行业名称如何判定?

  答:《调查表》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规定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按照应税服务行业分类共设置34项填写项目。具体规定参考上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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