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4年度优秀公务员优秀工作者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5-06-25    浏览次数:4

  各监察分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意见》和《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务员考核办法》(冀煤安监字〔2007〕173号)及《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安排意见》(冀煤安监办字〔2014〕20号),经考评:

  局机关:耿俊红、韩双琪、李谨、胡力军、高有身、孔祥舟、董彦祯、李俊利、张志昌、刘慧茹、钱进、刘焕银、王虎生;

  邯郸监察分局:刘正林、齐怀勋、杨杰、安建斌、刘梅章;

  冀中监察分局:马旺、张存江、聂素彬、和瑞民、卢殿林;

  冀东监察分局:孙祥庆、程军、米文宝、田智勇、高伟;

  张家口监察分局:张志斌、王克新、白永谦、何贵亮、安学俊等33名同志被评为2014年度优秀公务员。

  尹庆华、郭景修、王云祥等3名同志参加河北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活动驻村工作,经考核确定为2014年度优秀公务员(不占用本部门比例)。

  局机关事业单位:张兵哲、孙景栓、许静、梁玉良、王惠军、孙进、丁立印、侯碧丹;

  安全技术中心:张晖、王强、郜志;

  返聘工作人员:李文魁;

  北戴河休养院:王海泉等11名同志被评为2014年度优秀工作者。

  耿俊红、孔祥舟、刘焕银、刘正林、马旺、张存江、聂素彬、和瑞民、米文宝、田志勇、安学俊等11名同志连续三年考核评为优秀公务员;

  张兵哲、王海泉等2名同志连续三年考核评为优秀工作者。

  经研究决定,对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工作者的同志记三等功一次;对荣获2014年度优秀公务员、优秀工作者称号的同志给予嘉奖一次,并对上述人员通报表彰,颁发奖励证书。

  希望局机关、各监察分局及事业单位全体人员,要以他们为榜样,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开创全省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新局面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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