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福建旭恒律师事务所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2-06-01    浏览次数:5

 

福建旭恒律师事务所:

  经审核,准予设立福建旭恒律师事务所。该所属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为张霖清,负责人为张霖清。受厦门市司法局监督管理。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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