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同意成立福建省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FJ/TC12)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2-06-04    浏览次数:2

省民政厅:

  你厅《关于申请成立福建省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函》(闽民法函〔2012〕11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福建省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号为SAFJ/TC12。该委员会主要负责社会组织管理、优抚安置、减灾救灾、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建设、社区建设与服务、区划地名、平安边界、社会福利及慈善、福利彩票、康复辅具、婚姻及收养登记管理、殡葬服务、临时性社会救助、社会工作、民政信息化、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民政领域业务范围内的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对口SAC/TC148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3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7全国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8全国婚庆婚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4全国城市临时性社会救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5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54全国殡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福建省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29名委员组成(名单见附件),省民政厅黄序和厅长任主任委员,周瑛副厅长任副主任委员,林跃强处长任委员兼秘书长,省标准化研究院黄秀忠院长任委员兼副秘书长,秘书处承担单位为福建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福建省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你厅负责日常管理。请按照《福建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附件:福建省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FJ/TC12)委员名单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下载:
闽质监标函〔2012〕178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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