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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委关于设立北京企业评价协会科技创新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2-05-07    浏览次数:1

  为了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精神, 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北京市科学技术事业发展,加强对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规范管理,根据科学技术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审定,准予设立“北京企业评价协会科技创新奖”,有效期自2012年4月26日至2015年4月25日。

  现予以公告。

  登记证编号:京科奖社证字第16号

  奖项名称:北京企业评价协会科技创新奖

  设奖者:北京企业评价协会

  奖励范围: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取得的技术成果,应用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技术成果;在产品、工艺、材料等方面研究开发共性技术和关键性技术,实施后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技术成果;在转化、推广科技成果并使之产业化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技术成果。

  承办机构:北京企业评价协会

  承办机构法定代表人:金英淑

  承办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院2号楼1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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