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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团参加第十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26    浏览次数:5

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厅、知识产权局,广西科学院,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工(农)业园区(开发区)及相关企业,各有关新闻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十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深圳高交会)将于2014年11月16~21日在深圳市举办。本届深圳高交会将以“坚持创新驱动,加快绿色发展”为主题,设“高新技术成果交易、高新技术专业产品展、中国高新技术论坛、中外高层对接洽谈的super-SUPER专题活动、高新技术人才与智力交流会、不落幕的交易会”六大板块内容。为宣传我区实施“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展示我区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为重点的最新科技产品和技术成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组团参展第十六届深圳高交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区组织的活动内容

  (一)高新技术成果展示交易。

  在深圳高交会省市高新技术成果展展馆设立广西展区,主要宣传我区“十二五”规划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及在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提升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方面的最新高新技术成果和项目。

  (二)服务企业专项活动。

  为促进广西与国内外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拓展合作渠道,为中小企业服务,在会议期间,我区将组织参加高交会组委会开展的一系列专项活动:

  1.开展项目配对洽谈及交易促进服务。

  2.组织科技创业型小微企业参加项目融资培训。

  3.开展信息发布活动。

  (三)科技合作对接交流活动。

  通过前期对接,与深圳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合作交流活动。

  (四)参加系列论坛活动。

  组织我区相关单位、企业参加高交会组委会开展的一系列论坛活动。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11月16~21日。

  地点:深圳市。

  三、参展参会要求

  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参加第十六届深圳高交会的各项工作,借助深圳高交会平台,积极主动做好交流洽谈、项目展示等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自治区在科技厅设立第十六届深圳高交会广西筹备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筹备办公室)。

  (二)请各市人民政府及各有关单位于2014年10月10日前,将带队领导、联络员名单、参会代表名单、参展参会方案、专题招商活动方案报送到自治区筹备办公室。

  (三)请广西日报社、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广西电视台等新闻单位派记者随团采访报道,名单请于2014年10月10日前将报送到自治区筹备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第十六届深圳高交会广西筹备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劳 超 雷鸿雁

  电 话:0771-2093852 2618463

  传 真:0771-2093802

  地 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

  邮 编:530022

  附件:广西参加第十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参会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4年8月22日

相关下载:
桂科成字〔2014〕88号 关于组团参加第十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pdf
附件:广西参加第十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参会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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