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0年我省下达了第六批共20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同年底国家标准委下达我省14个第七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各示范区立项后能根据项目任务书的目标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建设工作进展有序,取得较好的示范推广作用。为做好我省在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第七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中期检查
1.请各市农标办会同有关部门,对照项目申报时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任务书》中所拟定的工作进度要求及目标任务,做好第七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中期检查,完成项目建设中的第二年任务考核与总结。
2.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请及时将项目执行情况的年度总结、年度整改材料和第一、二年度考核要点等材料和数据,上传到国家标准委“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信息平台”,以确保各示范项目数据信息的完整性。
3.针对年度考核检查情况,各项目应结合实际,及时调整项目建设方案,确保示范区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4.请各市农标办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各示范区项目的组织管理和指导督促,积极争取当地政府落实配套经费,确保示范区项目计划进度、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第六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预验收工作
第六批共20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2010年5月立项至今,已进入第三年建设期。我办将于2013年上半年组织有关专家赴项目所在地现场考核,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尽快组织考核的预验收工作,必要时调整项目建设方案,加快项目建设进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考核验收工作按照我省农业标准化工作“统一组织领导、统一下达计划任务、统一标准实施、统一组织验收”的工作机制,由省质监局会同省农业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省烟草专卖局、省农科院、福建农林大学等省农标办部分成员单位共同组织。
2.本次考核验收的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将参照国家标准委下发的《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目标考核规则》(见附件1)的要求组织,并按目标考核评价表进行考核评分(见附件2、3、4)。验收工作原则上于2013年6月31日前完成。
3.各示范区除做好项目目标考核评价表中的相关材料准备外,还应做好数据资料的收集汇总,按要求填写示范区建设目标考核要点表(见附件5),并做好示范区的工作总结。
4.各地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此次项目的验收,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安排好示范区的预验收工作,预验收工作未完成者,不予考核验收。
附件:
1.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目标考核规则
2.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效果评价体系表(种植类)
3.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效果评价体系表(养殖类)
4.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效果评价体系表(生态类)
5.第六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目标考核要点表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下载:
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目标考核规则.doc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效果评价体系表(种植).xls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效果评价体系表(养殖).xls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效果评价体系表(生态).xls
第六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目标考核要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