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贯彻〈节约用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1-09    浏览次数:3

         关于印发《天津市贯彻<节约用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津经资源[2003]13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贯彻<节约用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天津市贯彻《节约用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03年4月8日

                天津市贯彻《节约用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本市节能工作的管理。促进电能的合理利用。改善能源结构,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保护环境,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联合印发的《节约用电管理办》,结合《天津市一节约能源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供、用电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节约用电,是指加强用电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电措施,减少电能的直接和间接损耗,提高能源效率和保护环境。

第四条 电力需求侧管理是指通过提高终端用电效率和优化用电方式,在完成同样用电功能的同时减少电量消耗和电力需求,达到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实现低成本电力服务所进行的用电管理活动。

第五条 本市节约用电工作实行统一管理与部门、行业分级管理相结合原则。天津市经济委员会负责全市节约用电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节电管理工作。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履行节约用电义务,有权检举浪费电能的行为。

第七条 节约用电是本市发展经济和实施新型工业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各级节约用电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依法管理,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对高耗电企业的监督和指导,督促其采取有效的节约用电措施,推进节约用电技术进步,降低单位产品的电量消耗,研究并推动节电工作的经济鼓励政策,提高综合经挤效益,坚持可持续发展

第八条 天津币经济委员会对本市高耗电的产品实行单位产品电耗限额管理,定期公布主要高耗电产品的电耗指标。

各区、县节约用电主管部门和行业节约用电主管部门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系统的单位产品电耗最高限额指标。

第九条 用电负荷在500千瓦以上或年用电量在3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用户应当按照《企业设备电能平衡通则》(GB/T3484)规定,委托具有检验测试技术资质条件的单位,每三年进行一次电平衡测试,并据此制定切可行的节约用电目标和节约用电措施。

第十条 用电负荷在1000千瓦及以上的用户,应当遵守《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GB/T3485)和《产品电耗定额和管理导则》(GB/T5623)的规定。不符合节约用电标准、规程的,应当及时改正。

第十一条 各用电单位应当积极开展节电评估活动并采取经济合理、技术先进可行、环境条件允许的节约用电措施,制定节约用电规划和降耗目标,做好节约用电工作。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节能篇应当包括用电设施的节约用电专题论证。其中,高耗电的工程项目,应当经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评估。按津计能源[2000]997号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低效高耗电的设备、产品。禁止在新建或改建工程中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低效高耗电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正在使用的应限期停止并不得转移他人使用。

第十四条 用电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应当注明耗电指标。鼓励使用国家认证和本市认定的节约用电产品。

第十五条 鼓励建立能源服务公司,发挥中介服务作用,逐步完善节能协会、能源服务公司功能,建立电力部门与电力用户相协调的需求侧管理等节约用电服务体系,共同培育、扩大和规范书约用电技术市场。

第十六条 对终端用户进行负荷管理,推行可中断负荷方式和直接负荷控制,充分利用电力系统的低谷电能。

第十七条 电力规划或综合资源规划中应当包括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内容。

第十八条 电力企业应当将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纳入日常运营活动中,与用户共同合作,采取有效措施和运作方式,加速推广峰谷分时电价。

第十九条 鼓励使用下列节约用电措施:

(一)推广绿色照明技术、产品和节能型家用电器;

(二)降低发电厂用电和线损率,杜绝不明损耗;

(三)鼓励余热、余压和新能源发电,支持清洁、高效的热电联产、热电冷联产和综合利用电厂;

(四)实现用电负荷实时监测,推广用电设备经济运行方式;

(五)加快推广高效节能型风机、水泵、电动机、变压器等用电设备,提高系统运行效率;

(六)推广高频可控硅调压装置、节能型变压器;

(七)推广交流电动机变频调速节电技术;

(八)推行热处理、电镀、铸锻、制氧等工艺的专业化生产;

(九)推广热泵、燃气一蒸气联合循环发电技术;

(十)推广远红外、微波加热技术;

(十一)推广应用蓄能技术。

(十二)推广节能型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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