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培育技术市场和促进技术成果交易专项行动五年计划(2013-2017)》(浙政办发〔2013〕147号)的要求,为切实保证技术经纪人培训的质量和培训工作的公正性,技术经纪人培训工作按照统一大纲、统一考试、统一发证、放开培训、培考分离的原则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省市按《技术经纪人实务培训大纲》(见附件1)规定的内容组织开展技术经纪人培训。
二、培训对象
1.省培训对象: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省属其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从事技术中介的人员,在浙高校、科研院所从事技术转移的人员。
2.市、县(市、区)培训对象和计划由各市负责制定,企业技术转移专职人员纳入各市培训。
三、计划安排
到2017年,全省培养具有专业知识的技术经纪人5000名以上,其中省级2000名,各设区市各300名,在创新型企业培养500名以上技术转移专职人员,今年全省培养1300人。
1.到2017年,省培训总人数超过2000人,其中2014年培训400-500人,2015-2017年各培训600人左右。
2.到2017年,各市培训人数不少于350人,其中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受训人员不少于300人,企业技术转移专职人员不少于50人。
四、培训组织
1.省培训由我厅委托相应的教育培训机构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按培训大纲要求组织实施。
2.市培训由各市按培训大纲要求自行组织,可委托省市相应的教育培训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2),也可以参加省组织的培训,费用由各市自理。
五、考试发证
省市受训人员参加我厅委托省技术经纪人协会组织全省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由省技术经纪人协会统一颁发证书。各市受训人员参加省统一考试的费用由各市自理。
六、经费补助
1.省技术经纪人培训工作由省财政科技经费给予适当补助,主要用于培训大纲编制、讲义编写,以及经考试合格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等经费的补助。
2.各市技术经纪人培训工作经费补助由各市自行确定。委托省培训机构培训的费用,由各市与相关培训机构协商确定。
七、工作要求
1.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各市、各单位要按照《培育技术市场和促进技术成果交易专项行动五年计划(2013-2017)》的要求,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制定好培训计划,选择好培训机构,组织好师资力量,落实好工作经费,确保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各市、各单位要在受训人员组织、培训教学、考试发证等方面加强组织和管理,确保受训人员的数量和培训质量。
附件:1.技术经纪人实务培训大纲
2.省培训、考试、发证机构名单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5月26日
附件1
技术经纪人实务培训大纲
一、技术供求信息征集与处理(课堂2学时)
(一)技术信息的概念与类型
1.技术信息的概念:广义的、狭义的概念
2.技术信息的类型:不同角度的分类
(二)技术信息来源渠道及构成
1.技术信息来源:供应信息、需求信息来源
2.技术信息的构成:不同类型的技术信息的构成
(三)技术信息的处理与匹配
1.技术信息采集程序及方法:供应信息、需求信息采集程序
2.技术信息的分析:分析的类型、分析方法
3.技术信息匹配模式
(四)案例分析
二、技术评价与评估(课堂8学时)
(一)技术的量化定位
1.技术创新三阶段的定义与计量学意义
2.科研创新技术与产业技术的区分与量化边界
3.技术领域与应用领域的区分
4.技术载体的定位与划分
5.科技评价与评估的参数获取
(二)技术评价与评估的特性数据
1.质量、成本、进度数据
2.技术交付物结构数据
3.参照物创新数据
4.技术条码的形成与应用
(三)技术评价与评估的方法与模型
1.技术新知识的定量体现形式
2.科技经费投入的类别与计量
(1)科技经费投入在标准化评价中的计量
(2)科技经费投入的“大小”
(3)科技经费投入的“方向”
(4)科技经费投入的“作用点”
3.技术隐性收益
(1)“技术势能”的概念与计量
(2)“技术隐性收益”的概念与计量
4.投入效率收益效率与
(1)投入执行效率的概念与计量
(2)收益效率的概念与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