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6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政策法规与规划处(邮政编码:350003)。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xiaoqiang001@163.com。
附件:
1、福建省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办法(闽海渔[2006]463号)(略)
2、福建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办法(闽海渔[2007]35号)(略)
3、福建省养殖用海承包管理办法(闽海渔〔2010〕143号)(略)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6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政策法规与规划处(邮政编码:350003)。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xiaoqiang001@163.com。
附件:
1、福建省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办法(闽海渔[2006]463号)(略)
2、福建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办法(闽海渔[2007]35号)(略)
3、福建省养殖用海承包管理办法(闽海渔〔2010〕143号)(略)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