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联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申请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详见附表)的申报材料,经初审单位报送并经我厅审查。企业申报材料基本符合相应资质条件和标准要求。为了增加资质审查、审批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公正,积极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情况有疑义,请于2012年6月28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的书面材料报至我中心(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2号窗口,邮编:350001)。
附表:福建联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名称及申请资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资质 |
1 | 福建联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市)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 |
2 | 福建九九建设有限公司(南安市) |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 |
3 | 福建旷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莆田市)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 |
4 | 厦门海投物业有限公司(厦门市)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