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省杰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09    浏览次数:2

闽科基〔2012〕10号

  各有关单位:

  省自然科学基金自2009年设立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来,为我省发现和培养了一批优秀的青年学术和行业技术带头人,促进了相关学科领域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发展。为确保省杰青项目按计划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今年内对部分到期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和项目实施效果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2009年立项的省杰青项目和部分2010年立项到期的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时间

  已到验收时间的项目须于2012年9月20日前验收完毕,其它项目按计划任务书规定的结题时间完成。

  需要延期的项目要有充分的理由,及时在项目管理系统内提出申请,并向省科技厅提交书面申请。

  三、验收方式

  根据《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省杰青项目以会议验收的方式进行验收。

  四、验收材料

  1、纸质材料。包括:封面、目录、项目验收大纲、项目验收表( 从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下载)、项目任务书、工作总结、技术报告、科技查新报告、附件(包括项目中期评估意见、论文、论著、专利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各类科技奖及人才奖证书、新获的各类项目任务书或合同、制定的标准、检验报告,税收证明等)、项目经费总决算表。有关材料的格式见附件。

  2、电子材料。请在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内按要求填写和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五、验收程序

  1、系统填报和提交:在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有关的验收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省科技厅。

  2、验收申请:由主管部门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加盖科技管理部门公章),并附纸质验收材料。

  3、验收材料审查:省科技厅对验收材料形式审查合格后,通知项目验收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4、会议验收:省科技厅组织专家会议验收,提出修改建议,形成验收意见。会议验收需制作PPT,主要包含:项目实施情况、科研能力建设、人才培养情况、今后工作设想等四个部分。

  5、修定验收材料: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的建议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对验收材料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纸质验收材料3份送省科技厅。

  6、完结验收手续:对通过验收的项目,省科技厅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上完成项目验收程序并形成项目结题验收纸质材料。

  六、项目评价

  为激励省杰青项目负责人更好地开展科研工作,省科技厅拟对每年结题验收的项目统一开展项目实施效果评价,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是否按计划任务书的要求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2.新增科研项目(包含各类国家级、省部级和地方横向项目)。

  3.科技奖励和人才奖励。

  4.论文和论著。

  5.专利、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

  6.成果转化及技术服务。

  7.人才培养。

  8.省企业杰青项目另需评价项目负责人对本行业及本企业在生产技术方面的贡献,主要评价新技术的应用、新产品的投产及新增税收等指标。

  请各有关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接到本通知后,及时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学习和掌握好省杰青项目的验收程序和内容,按时完成项目结题验收。

  联 系 人:胡少华    林青

  联系电话:0591-87882899

  邮    箱:hsh0160@163.com

  附件:1.2009年省杰青项目验收名单

  2.2010年省杰青项目部分到期验收名单

  3.研究工作总结范本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通知全文及附件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