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民阶梯电价暨用电同价实施方案
(一)电量分档和分档电价
单位:元/千瓦时
居民生活用电 |
电价水平 |
|
第 1 档 |
月用电量 200 千瓦时以下 |
0.4983 |
第 2 档 |
月用电量 201-400 千瓦时 |
0.5483 |
第 3 档 |
月用电量 401 千瓦时以上 |
0.7983 |
合表用户 |
0.5330 |
(二)提价过渡措施
现行居民电价在0.46元/千瓦时以下的第1档和合表用户电价分四阶段三年逐步过渡,每年只提3分钱/千瓦时,2015年7月1日起调整到位。
(三)峰谷分时电价
1、峰谷时段划分
设高峰和低谷两个时段,其中高峰时段为8︰00—22︰00;其余时段为低谷时段。
2、峰谷电价水平
高峰时段电价在各档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3元,低谷时段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20元,具体水平如下:
单位:元/千瓦时
月用电量 |
居民峰谷分时电价 |
|
高峰电价 |
低谷电价 |
|
0-200 千瓦时 |
0.5283 |
0.2983 |
201-400 千瓦时 |
0.5783 |
0.3483 |
401 千瓦时以上 |
0.8283 |
0.5983 |
居民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但申请执行后一年内不能退出。电网企业负责免费提供和安装智能电表,具体实施方案由省电力有限公司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四)计费结算
电费实行按月计量按月结算。
(五)免费电量
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月安排15千瓦时的免费电量,先征后返,委托民政部门统一发放。
二、听证会参加人的主要意见
听证会参加人基本支持居民阶梯电价暨用电同价,同时提出了一些建议,主要有:
(一)适当提高分档电量水平。
(二)分档电量水平考虑家庭人口数量因素。
(三)实行季节性电价。
(四)采取按年计费。
(五)调整居民峰谷电价政策的时段划分。
(六)暂缓实施全省城乡居民用电同价。
(七)全省同价一步到位,不必采取过渡措施。
(八)降价的也实行过渡,逐步降到位。
(九)适当提高免费电量补贴标准,由电力企业直接免除,不委托民政部门发放。
三、吸收采纳修改的意见
(一)提高第一档电量水平
将我省第一档电量从180千瓦时/月?户提高至200千瓦时/月?户。
(二)延长提价过渡时间
考虑由于要实行全省同价,为进一步缓冲对提价地区的影响,将提价过渡时间由一年延长到三年。
(三)适当考虑家庭人口数量因素
户籍人口在6人及以上的家庭,具备分表条件的予以分表,也可以选择执行合表电价。
四、暂不采纳的意见
(一)实行季节性电价
由于气候原因,我省居民用电存在季节差异,但是,第一,夏冬季是用电高峰,同时也是最容易出现电力供应紧缺问题的时候,放宽夏冬季电量标准,会冲淡阶梯电价促进合理用电、节约用电的效果;第二,提高夏冬季分档电量,相应地非夏冬季分档电量水平就会降低,从全年看区别不大;第三,阶梯、峰谷和季节电价混杂在一起,操作起来过于复杂。所以,目前暂不实行季节性电价。
(二)采取按年计费
第一,国家指导意见是按照供电企业抄表周期执行阶梯电价,我省一直是按月抄表;第二,按月计费,阶梯电价执行周期较短,有利于强化用户节约用电意识;第三,按年计费,电价前低后高,用户可能会产生不理解和疑问。第四,容易产生用电纠纷,比如租房的,上半年租的用电便宜,下半年租的就贵,容易产生矛盾。
(三)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时段划分
第一,峰谷电价时段划分是依据我省居民用电峰谷负荷特性;第二,居民峰谷分时政策宜简不宜繁,所以不设平时段。
(四)暂缓全省城乡居民用电同价
第一,同价国家有要求,200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就明确要求我省居民用电全省同价;第二,同价确有必要,从全国情况看,绝大多数省份居民用电已经全省同价,实行全省同价有助于消除价格攀比,减少价格矛盾。
(五)全省同价一步到位
第一,推行居民阶梯电价要保证居民基本生活用电需求不受影响,受全省同价的影响,部分地方居民电价上涨较大,有必要逐步到位;第二,电价上涨较大的主要集中我省山区,同时也是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地区,为确保全省居民生活用电同价的平稳推进,需要采取提价过渡,缓冲提价影响。
(六)降价的实行过渡,逐步降到位
要让居民电价较高地区的居民切实感受到全省居民用电同价带来的实惠,应该一步降到位。
(七)适当提高免费电量补贴标准,由电力企业直接免除
第一,免费电量补贴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第二,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会发生变化,供电企业难以及时掌握,而民政部门是主管部门,有完善的低保和五保金发放工作机制,委托民政部门发放,可以做到准确、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