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经济信息化委、经委(商务委)、信息委,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本市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2〕2号),在“十二五”期间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沪经信技〔2013〕345号),在专家对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考察的基础上,经研究,市经济信息化委决定批准以下6家基地为第一批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
一、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新能源汽车领域?新能源汽车与关键零部件),建设区域:嘉定区上海国际汽车城;
二、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电子商务),建设区域:长宁区虹桥临空经济园区;
三、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云计算),建设区域:闸北区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
四、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高端装备制造领域?海洋工程装备),建设区域:金山区吕巷镇;
五、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电子通信),建设区域:上海浦东康桥工业区;
六、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新型显示),建设区域:金山区金山工业区。
希望上述各示范基地在现有的发展基础上,立足自身基础和优势特点,切实落实基地建设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措施,对接国家和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集成服务,完善产业链,打造产业集群,加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