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25    浏览次数:2

京经信委发〔2012〕70号

各有关单位:

  《2012年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已经市主管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2012年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联系人:信用管理处白耀宏;联系电话:57587632)

  附件:

2012年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2012年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

  一、加快制订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法规

  任务目标:印发实施《“十二五”时期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加快修订《北京市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研究制订北京市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促进信用服务业发展等相关政策。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政府法制办、市金融局等

  二、加快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任务目标:根据我市“一网二平台三系统”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框架,加快完善“信用北京”网,增强网站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功能,建设“征信管理”专题栏目;加快推进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的升级改造,健全企业信用信息披露机制;开展北京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三、大力推进信用信息共享交换

  任务目标:加快整合工商、公安、交通、民政、质监、环保、海关、法院、工程建设、食品药品、人力社保、国土管理等部门掌握的依法可提供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逐步纳入我市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大力推进政府部门信用信息的共享交换。积极探索建立金融类信用信息与非金融类信用信息的共享机制。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国资委、市水务局、市旅游委、市卫生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文化执法总队、北京海关、市高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四、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联动机制

  任务目标: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基本实现部门内部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资质认定等工作中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委、市工商局等部门间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试点。积极探索行政管理领域与金融领域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联动机制。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工商局、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旅游委、市商务委、市农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

  五、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政府诚信体系建设

  任务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本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稳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研究推进保障房政策制定、土地供应、工程建设、资格审核、房源分配及后期管理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实施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及社会评议工作办法,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增强公众参与力度。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局、各区县政府

  六、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任务目标:建立本市企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推进机制,设立推进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将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评纳入市政府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企业信用监管模式,有效遏制企业失信行为,持续改善市场信用环境。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经济信息化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资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旅游委、市卫生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文化执法总队、北京海关、市高法等

  七、大力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工作

  任务目标:加强政府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大力推进海淀区和西城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工作,支持海淀区申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充分发挥信用信息服务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开展首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模式创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工商局、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北京银监局、北京保监局、西城区政府、海淀区政府

  八、开展企业信用制度试点示范工作

  任务目标:在重点行业和领域龙头企业中开展企业信用制度试点示范。研究企业信用管理需求,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建立信用管理体系与运行机制,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国资委、各区县政府

  九、建立律师和导游等从业人员信用管理体系

  任务目标:建立和完善律师和导游等特定行业从业人员信用档案,逐步纳入本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为政府部门和社会提供特定行业人群的信用信息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司法局、市旅游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十、大力推进中关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任务目标: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资源与科技金融资源高效对接。探索促进企业信用融资的有效模式和措施,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信用为基础、市场为导向、企业信用资源与科技金融资源有效结合的创新型企业融资发展之路。继续开展“中关村企业信用培育双百工程”等系列活动,推出一批信用等级高、创新能力强、带动效应明显、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信用品牌企业,大力树立企业信用品牌。建立中关村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和激励机制,倡导企业诚信经营。

  责任单位: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市工商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金融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十一、支持区县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任务目标:支持区县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机制,结合各区县特点,因地制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西城区深入开展特色商业街区信用体系建设,支持海淀区深入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大兴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启动东城区特色餐饮街区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各区县政府

  十二、深入开展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食品、房地产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任务目标:完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实现全市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集中披露不良行为信息,推进建立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长效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体系,实现与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继续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房地产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开展对建筑市场主体的评价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安全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质监局

  十三、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任务目标:启动大兴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工作,建立领导机制,制定大兴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案,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户信用档案、信用评价办法和标准,拓宽惠农融资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的农户提供惠农信贷便利服务,支持大兴区农村发展生产和农民增收致富。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农委、市金融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大兴区政府

  十四、推进信用服务业发展

  任务目标:开展我市信用服务业调研,建立社会沟通机制,定期与信用服务机构、商业银行、企事业单位、公众等进行沟通交流,全面掌握我市信用服务业发展情况。充分发挥北京信用协会的作用,积极开展信用行业服务和行业自律等工作。支持协会开展北京信用指数、信用产品推广等信用领域基础理论和应用的研究。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委、市安全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

  十五、推进信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任务目标:推进建立信用管理学历教育体系,鼓励高校设立信用管理专业和开设信用管理相关课程。启动信用管理职业教育资质认定工作,提升信用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信用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

  十六、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任务目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教育机构、新闻媒体的作用,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工作。举办“首都市民诚信知识大赛”。开展企业信用知识培训,增加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意识。持续开展“信用北京行”和信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诚信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北京精神”,提升全民信用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社会办等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任务目标: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统筹协调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组织推进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部门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进行评估,及时公布评估结果,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同配合,大力推进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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