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1    浏览次数:4

  各区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国有商业银行北京市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京营业机构、北京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各担保机构: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66号)精神,全面推动本市创新创业工作,加大小额贷款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效能,结合我市就业失业登记的相关规定和工信部等关于小企业划型标准的调整,我们对《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实施办法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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