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农业(畜牧兽医、茶业)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为了做好2012年“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的实施,推进“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提高肉、蛋、菜等产品应急供应能力,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2]94号)和农业部“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会议的精神,省农业厅、财政厅联合编制了《2012年“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及时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设区市农业、财政主管部门于7月31日前按申报控制数择优联文上报省农业厅、财政厅,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一.2012年 “菜篮子”产品生产(种植业)项目申报指南
二.2012年 “菜篮子”产品生产(畜牧业)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