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企金〔2012〕7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规范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会计核算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归集,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培训工作以《会计法》、《科技进步法》为指导,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准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围绕企业研发费用的界定、归集和会计核算,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预算、使用和会计核算,进行系统全面的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承担或计划申报国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金)项目和工业领域科技重大专项(承担专题或课题任务的企业)、区域科技重大项目等单位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领导或财务总监、主办会计。
二、培训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研发费用界定、归集和会计核算的相关内容。
2、《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关于经费管理的相关内容。
3、科技项目经费预算方法和资金筹集。
4、创新资金会计核算业务流程,包括会计科目及其核算内容、账簿设置和相关报表编制。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解读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归集。
三、组织管理
1、培训工作由省创新资金管理中心和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处组织,各设区市科技局应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并做好具体的实施工作。
2、培训教材由省创新资金管理中心统一编印,授课教师由省创新资金管理中心邀请。
3、培训工作拟在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间开展,请各设区市科技局在2012年7月底之前,提出各地实施工作方案,商省创新资金管理中心后组织实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文海
联系电话:0591-87810353
传 真:0591-87805567
电子邮箱:chenwh@mail.si.net.cn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