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的要求,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评审于2012年7月17日至7月18日进行,会议采用网络视频答辩的方式。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每个项目报告40分钟,其中汇报30分钟。参加答辩的人数不超过3人,答辩人不能旁听其他项目。
2.答辩单位请按科技部要求准备项目答辩PPT等相关材料并拷贝到移动存储设备中带到会场(不提前收取PPT)。
3.请参加答辩的单位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做准备,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4.会议地点:北京市科委网络视频评审会议中心第1-3会议室。
地址: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上地西路九街西侧)中关村软件园3A楼3层1342号。
联系人:
亓金铃 13466682176(手机)
张 伟 15010276523(手机)
王 娜 66153416(办公)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附:条件平台视频答辩安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