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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委: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7    浏览次数:2

  各相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的通知》(国科办外[2012]40号)(见附件1)要求,北京市科委将组织参加2012年9月在广西南宁召开的博览会。

  请各相关单位结合东盟国家需求,按照科技部“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实施方案”(见附件2)要求推荐参展项目。参展单位需填报“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参展项目登记表”、“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参展参会人员报名表”及“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交流推介项目申请表”(相关表格文件下载,请登陆http://www.nczx.cn/),并于2012年8月10日前将上述表格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北京市科委农村发展中心(Email:txianp@163.com)。

  联系人:童先萍

  联系电话:51502352 13391909662 51502361(传真)

 

  附件:1.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的通知.doc
           2.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实施方案.doc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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