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注销福建元一(莆田)律师事务所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2-07-27    浏览次数:5

  福建元一(莆田)律师事务所:

  你所报送的福建元一(莆田)律师事务所注销登记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律师法》及《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厅经审核,同意注销福建元一(莆田)律师事务所。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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