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解读四十八:《平潭规划》对加强规划的组织实施提出了哪些要求?

发布日期:2012-08-13    浏览次数:2

  《平潭规划》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平潭综合实验区在对台交流合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快平潭开放开发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必将有力推动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有利于推动两岸交流合作向更广范围、更大规模、更高层次迈进,为祖国和平统一做出更大贡献。为此,《平潭规划》明确要求福建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加大对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产业、资金、人才向实验区集聚,为其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要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规划确定的发展定位、空间布局和发展重点,组织编制实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选择和安排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开发建设。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制定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发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指导和帮助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平潭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及时对贯彻落实作出了全面部署,把平潭的开放开发作为海西建设的重要抓手和战略突破口,举全省之力,超常规推进。

  一、广泛开展宣传。把贯彻落实《平潭规划》与当前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平潭的支持和关心,大力宣传《平潭规划》的重大意义,使之转化为推动平潭开放开发的强大精神力量。举办新闻发布会,组织高层次专题研讨会,积极邀请台湾各界知名人士到平潭参观考察,深度推介《平潭规划》的主要内容、重大政策及开发建设成效,进一步扩大平潭在国际上和国内外的影响力。组织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全方位宣传《平潭规划》,动员全省人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上来,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贯彻落实好《平潭规划》。

  二、完善工作机制和落实工作任务。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制,成立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平潭开放开发的领导,研究决定和统筹协调规划实施、政策细化、项目推动等重大事项。突出务实高效,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专门负责协调《平潭规划》的贯彻落实。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平潭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贯彻落实《平潭规划》的工作要求、目标任务、学习宣传和组织领导提出明确要求,研究制定了分线管理通关制度、落实财税金融支持政策等一系列省级权限范围内的支持政策,切实把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三、精心编制发展规划。坚持高标准、高层次、高水平编制规划。目前,总体规划已经省委常委会、省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近30个专项规划编制规划和各组团城市设计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按照吴邦国委员长提出的重视生态、控制“两度”(高度和密度)的要求,认真对接总体发展规划和总体规划,对各类规划进行整合提升。

  四、用好用足《平潭规划》对平潭开发开放建设的先行先试和各项特殊政策。《平潭规划》赋予平潭综合实验区创新通关制度、税收、财政、投资、金融、方便两岸直接往来、方便台胞就业生活、土地配套等七方面的特殊政策。目前,福建已经着手梳理《平潭规划》提出的各项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进一步推动政策的细化落实,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具体的配套政策。如:在海关总署等部门的指导,福建省已着手研究制定具体监管方案和实施办法,抓紧做好“一线”和“二线”口岸选址工作,加快口岸监管设施建设,力争2013年启动实施新的通关制度。着手研究制定平潭产业准入及优惠目录,推动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早日实施。同时也要加快研究出台省级权限范围内的支持政策,切实把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五、推动建立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省部际协调机制。按照国务院《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要求,促进《平潭规划》明确的建设任务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建立《平潭规划》实施部省协调工作机制,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协调力度,推进《平潭规划》实施,推动平潭开放开发尽快取得成效,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发挥更大作用。

  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平潭规划》提出的“到2015年,连接实验区内外的重大交通通道和市政基础设施显著改善,新兴城市框架初步形成,加快开发开放的基础条件基本完备”发展目标,福建省加大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发建设投入,加快构建平潭快速便捷的综合交通体系,着力破解水资源瓶颈制约,全力推进能源供应保障、防灾减灾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平潭完成投资303亿元, 2012年计划投资600亿元,力争经过三年努力基本形成开发开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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