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员: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级职称评委会换届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104号)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高级职称评审专家的公告》文件要求,为加强职称评审专家队伍建设,提高评审专家的质量和数量,营造公平客观、公正透明的职称评审环境,现面向北京地区公开征集农业技术系列和工程技术系列(林业与水产)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具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设置
本次公开征集的专业包括农业技术、工程技术(林业与水产)两个系列,两个系列专业设置情况具体如下:
(一)农业技术系列包括农学、蔬菜、畜牧和兽医四个专业。其中,农学专业包括农作物栽培、农作物遗传育种、农作物植保、农作物土肥等;蔬菜专业包括蔬菜栽培、蔬菜遗传育种、蔬菜植保、蔬菜土肥等;畜牧专业包括动物饲养、饲料研制、动物品种改良、动物繁殖等;兽医专业包括兽药研制与使用、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动物疫病诊断技术、动物疫病监测检测等。
(二)农业工程技术(林业与水产)系列包括林业、果树、花卉、园林绿化和水产五个专业。其中,林业专业包括森林保护、森林培育、林木遗传育种、林业生态等;果树专业包括果树栽培、果树育种、果树组织培养、果树病虫害防治等;花卉专业包括花卉栽培与育种、花卉病虫害防治等;园林绿化专业包括园林植物绿化等;水产专业包括水产健康养殖、名优水产繁育、渔业生态与环境调控、水产病害防治、水产动物营养与饲料、观赏休闲渔业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农业技术系列和工程技术系列(林业与水产)高级职称评审专家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在评审活动中能够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二)精通本专业业务,熟悉行业人才队伍的发展现状和方向,了解职称评审有关政策,具有一定的人才评价工作经验,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具有副高级职称3年以上,或具有正高级职称;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
(五)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并自觉接受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的监督与管理;
(六)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方式
申报人员可通过组织推荐、专家互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通过组织推荐方式申报,须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推荐意见;通过专家互荐方式申报,须由3名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行业内知名专家提出推荐意见,并经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同意;通过自荐方式申报,申报人员可在经相关专业学会、行业协会或所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并征得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自行向评委会申报。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安排,自7月20日至8月20日期间申报人员可登陆北京市人事考试网(www.bjpta.gov.cn)网上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后登录系统,按照填报要求,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格,并于8月21日至8月31日期间到指定现场地点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网上申报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报农业技术系列的专家请在“申报评委会”中选择“北京市农业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申报工程技术系列(林业与水产)的专家请选择“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林业与水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申报人员请认真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专家信息。其中,“申报专业数量”最多可以选择两个,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具体专业领域、专业名称,并可以根据个人专业擅长填写具体专业方向。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通过报名程序生成,经单位审核的申报表;
(二)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书;
(三)研究或工作成就(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的证明材料;
(四)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五)本人所在单位、专业学会(协会)或3名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行业内知名专家出具的推荐意见。
申报表打印后与其它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合订成册,一式二份。
五、专家聘任与使用
申报人员经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成为北京市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后,进入全市职称评审专家库,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颁发聘任证书,聘期3年。
六、联系方式
报送材料时间:8月21日—8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周末休息。
报送材料地点:北京农科大厦A座15层1503房间(海淀区板井曙光花园中路)。
自驾车路线:西四环四季青桥东、曙光花园路西。
公交路线:运通104路、33路、632路、469路正福寺站下车即到;347路、489路、689路、特10路、运通110路板井站下车后十字路口向南100米)。
联系人:张越萍 王甜甜
联系电话:51503513 83979193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社会发展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