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医务人员赴国外进修交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03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国外先进的医疗卫生服务技术和管理理念,加强临床医学学术和技术人才的培养,提升我省临床医学水平,结合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关赴外进修项目,我委将在省内选拔推荐一批优秀中青年临床医务骨干人员赴美国、德国、英国、奥地利、意大利、匈牙利、日本等国家进行短期临床进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工作表现突出,医德医风高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备较好的医学英语基础,听说能力强,能进行有效的专业沟通和交流。具备进修国家官方语言日常沟通能力者优先。要求至少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水平(需提供相应语言能力证明)。

(三)获得主治医师职称后,在本专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或获得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四)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适应能力强。二、选拔方式和程序

(一)2015年7月中旬,下发选拔通知,各有关单位开展选拔和推荐工作。

(二)2014年8月,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参加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组织的考试。

    (三)考试结束2周后公布选拔通过名单。

    (四)报名参加意大利、奥地利、日本、匈牙利项目并通过选拔考试者,由相应国外接收机构根据交流专业方向进行安排;报名参加德国、美国、英国项目者,还需参加由外方组织的英语面试,主要测试口语和综合素质,具体时间与形式另行通知。

    三、报名要求

    (一)所有申请人员须经单位推荐同意,并由单位统一汇总上报。

(二)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请填写《进修申请表》(附件2)及《推荐汇总表》(附件3)。申请表、汇总表请打印,不得手写(签名和单位意见除外),并以电子和纸质文档两种形式上报。

(三)报名人员应提供语言能力证书复印件、职称证明等。

(四)请各单位汇总后将所有纸质申请材料于2015年8月10日前寄/送至省卫生计生委国际合作处(石家庄市合作路42号736房间,邮编050051),逾期不再受理。同时请将电子版申请材料按照上述规定日期发送至电子邮箱guoji66165710@163.com。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需一致。

     四、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及申请表格电子版本请登录省卫生计生委网站查询和下载。

(二)各项目的最终入选名单及入选专业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中心根据考试结果、接收专业、接收导师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确定,统一安排。

(三)赴外进修费用由派员单位承担,包含国外期间的进修费、住宿费、保险费等。进修人员的签证费、国内旅费、部分项目的国际差旅费由派员单位另行自行办理和购买。

    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国际合作处 张碧馨

联系电话:0311-66165710(传真) 18632137669

      附件:1.项目列表

            2.项目申请表

            3.项目汇总表

            4.个人简历(模板)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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