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智创中国!
上海市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管理办公室: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关于确认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函》(流便函[2002]022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直降100!红米Note3全网通版现货
小米摄影馆主题大赛火热开启
小米音乐寻找周杰伦 预购赢大奖
关于智创中国
常见问题
合作加盟
服务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