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是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受理要件,也是获取新改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数据的主要来源。为了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数据申报工作,我局修订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填表说明》。此次修订重点对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填报内容进行了细化,并明确了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增减量等具体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填表说明填报。对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填报过程中发现新问题或有建设性意见,可以向市环保局环评处反映。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填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