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经信委发[2012]89号
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控股(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北京市“十二五”食品安全行动计划》精神,全面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依据工信部《2012年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工信部消费[2012]110号)的要求,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制定了《北京市2012年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望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北京市2012年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
北京市2012年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工信部消费[2012]110号)和《北京市“十二五”食品安全行动计划》的要求,2012年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将全面推进食品企业建立诚信管理体系。为有计划、分层、分类地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诚信标准宣贯培训,组织企业诚信评价,提高企业诚信保障能力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特制订《北京市2012年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食品安全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在食品企业开展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并运行诚信管理体系,将进一步强化企业提高诚信意识、预防失信风险、规范诚信经营行为,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北京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组织与推动工作,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为国家工信部委托的首家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培训、指导和评价机构,也是我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标准(QB/T 4111-2010)的牵头起草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联合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开展对北京市食品企业诚信体系的建设工作,并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北京市规模以上食品企业建立诚信体系的指导、培训工作,确定30家重点食品企业,通过跟踪诚信体系的建立、运行、评价和公示,完成对诚信体系的评价工作并颁发证书。对获得诚信体系建立并认证的食品企业将在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首都之窗和信用北京等网站上公示,提升企业的社会信誉度,扩大品牌的影响力。
二、工作任务
(一)集中培训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与区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共同负责组织北京市规模以上食品企业集中培训,由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提供教材、委派专家对食品企业进行诚信管理体系建立、运行相关培训,深入指导企业依据QB/T4111-2010《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CMS)建立及实施通用要求》标准建立诚信管理体系。
培训对象:
全市288家规模以上食品企业的诚信管理体系负责人、诚信管理体系建立人员、诚信管理体系内部核查员。
培训内容:
1、诚信基本知识;
2、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要求;
3、结合食品行业特点,逐条解析QB/T4111-2010标准条款;
4、诚信管理体系文件的建立及运行;
5、依据诚信行业标准开展自我评价及评价要点分析。
培训证书:
培训结束后,对培训考核优异的人员,颁发国家承认的“诚信管理体系培训证书”,从中择优选拔部份人员纳入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后备评价人员数据库,适时参加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组织的对食品企业的培训、指导或评价工作。
(二)分类指导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区县经济和信息化委确定30家知名度高、信誉好的重点食品企业作为2012年北京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首批认证企业,由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根据企业需求,选派专家对其进行培训和指导。指导采取单独指导或集中指导的方式,推进企业建立并运行诚信管理体系。
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文件建立并正式发布运行实施3个月,由企业依据工信部发布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机构工作规则》(工信部消费【2011】430号)提交诚信管理体系评价申请书。
(三)评价颁证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委托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依据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制定评价计划,组织开展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和企业纠正情况,在工信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首都之窗和信用北京等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评价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食品企业颁发诚信管理体系证书。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将适时举办诚信管理体系颁证仪式,总结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阶段性工作成果,对获证企业将在工信部、首都之窗和信用北京等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三、工作步骤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并委托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具体承办,组织培训,开展评价工作,并在政策上给予支持。
2012年7月,召开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作会,进行动员部署;
2012年8月,组织举办规模以上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培训班;确定30家重点食品企业名单,并签订指导和评价合同;
2012年9月-11月,安排专家对30家重点食品企业进行深化培训,指导建立诚信体系文件并运行;
2012年11月-12月,对30家重点食品企业进行诚信体系文件和企业现场评价;
2012年12月,公示及颁发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控股(集团)公司要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指定专人负责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将其作为提升企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督促企业加强诚信制度建设。
(二)明确工作目标。要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各项措施,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建立诚信管理体系。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控股(集团)公司要认真组织所属企业参加诚信标准宣贯,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诚信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增强诚信自律意识。
(四)加大诚信宣传。按照《北京市“十二五”食品安全行动计划》要求,结合食品安全专项工作,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加强诚信专题宣传,营造诚信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