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农业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场(户)给予补贴。为组织实施好2012年补贴政策,请各设区市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时总结2011年本辖区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并于8月23日前将2011年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及补贴资金汇总表(见附件)报送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以便及时上报农业部、财政部。 省农业厅畜牧业处
联系人:刁倩 联系电话:0591-87837179 电子邮箱:dq7179@126.com 省财政厅农业处
联系人:安瑞英 联系电话:0591-87097565 电子邮箱:cztnyc@126.com
附件:2011年能繁母猪饲养补贴资金汇总表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