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2015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达到7300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28%以上,港口经济支撑作用显著增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基本建立,海洋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4∶44.5∶51.5;
2020年,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海洋经济布局显著优化,形成综合竞争力强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海洋教育水平、人才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居全国前列,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持优良。
“海洋是福建发展的优势所在、潜力所在、未来所在。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是拓展福建发展新空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必然要求,是转方式调结构、推动福建产业转型升级的现实选择,对于提升福建综合实力、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要紧紧抓住国家支持福建开展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的重大机遇,把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摆上重要战略位置,努力打造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
面朝大海,福建时不我待
我省海域面积13.6万平方公里,比陆域面积大12.4%,大陆海岸线居全国第二位,海峡、海湾、海岛优势突出,港口等资源十分丰富。其中,深水岸线居全国首位,近海生物种类居全国前列,海洋矿产、能源及滨海旅游资源十分丰富。
“21世纪是海洋世纪。海洋不仅蕴藏着丰富的资源,还是国际贸易的首要通道,在陆地资源日益紧张、发展空间日益饱和的情况下,海洋成为临海国家和地区获取更多资源和更大发展空间的主要渠道,在全球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 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分析认为,“福建作为海洋大省,发展海洋经济具有区位、资源、环境等一系列综合优势,理应进一步加快发展海洋经济。”
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发展——
2010年6月,我省启动争取列入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工作。
2011年3月,国务院在批复实施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支持福建开展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努力建设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
今年4月,为加强对全省海洋经济发展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省里成立了由省直33个部门、沿海六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省加快海洋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发展改革委。
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省海洋生产总值呈快速增长势头。2011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4419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25.4%,三次产业比例为7.9∶44∶48.1。《若干意见》所提目标,经过认真的测算和论证,是积极、稳妥的,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
陆海统筹,突出布局优化
《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强陆海统筹,围绕科学开发利用海峡、海湾、海岛三大优势资源,着力构建“一带、双核、六湾、多岛”的海洋开发格局。
“这一开发格局,既突出了海峡、海湾、海岛特色,又兼顾了海岸、近海、远海的开发。” 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一带,即海峡蓝色产业带,这是主体。”他表示,海岸带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最重要的居住地,是经济资源开发利用强度最大的区域。我省要以推进沿海产业群、城市群、港口群“三群”联动发展为重点,将福建海岸带打造成以若干高端临海产业基地和海洋经济密集区为主体、具有区域特色和竞争力的海峡蓝色产业带。
“双核,是建设的突破口。福州和厦漳泉两大都市区产业基础好、科研力量强,港口和集疏运体系较为完备,应当充分发挥产业、人才等优势,形成引领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建设、带动周边地区发展的两大海洋经济核心区域。”
“六湾,是开发的重点。海湾历来是临港产业的集中地、城市化的重要平台、人口趋海转移的承接地。我省海湾资源丰富,要坚持优势集聚、合理布局,依托环三都澳、闽江口、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东山湾六大海湾,加快建设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六大海洋经济密集区。”
“海岛保护开发是依托。海岛是海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海岛保护法的实施,海岛正进入合理开发利用的新阶段。我省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海岛有1374个,居全国第二位。要加快平潭、东山等重点岛开发和无居民海岛的有序开发、有效保护,建成各具特色的功能岛。”
立足港口,培育优势产业
《若干意见》提出,要集中全省力量,将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共同打造成各类航运要素集聚、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航运物流中心;完善全省港口规划,优化港口功能定位与资源配置,加快建立“体制统一、货源集中、市场运作、利益共享”的机制,推动形成三大港及各港区之间合理分工、优势互补的新格局;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形成拓展纵深腹地的便捷通道。
“当前最关键的是要加快完善港口规划及配套基础设施。”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分析指出,“我省发展港口经济的优势得天独厚,可建10万-30万吨级深水泊位的岸线资源全国第一。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应当是深化‘三群’联动,提升港口综合服务功能与辐射带动力。”
“当然,发展海洋经济,还应当充分考虑我省海洋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现状。《若干意见》提出,从建设海洋新兴产业基地、高端临海产业基地、现代海洋服务业基地和现代海洋渔业基地等四个方面发力,加快构建竞争力强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这正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的四大优势产业。”
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在解读政策时指出,海洋新兴产业,重点将培育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等产业。我省近海有海洋生物3000多种,其中有药用价值的近千种,在海洋药品、保健品方面已取得一大批市场化前景广阔的科研成果,已有海洋生物医药企业20多家,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具备重点培育发展的基础和潜力;目前我省船舶工业集团和漳州招商局开发区的一些企业已涉足海工辅助船、海洋平台供应船、铺管船、重型起重设备等海工装备制造领域,发展海洋工程装备业也具有一定竞争力。
此外,高端临海产业,主要是引导石化、装备制造、钢铁等产业重大项目向临港区域集聚发展,培育一批全国领先的临港产业集群和基地。现代海洋服务业,重点是发展港口物流、海洋旅游和海洋文化创意产业。海洋渔业,则着眼于优化养殖、深化加工、搞活流通、拓展远洋,全面提升发展水平。
“我省拥有厦大、海洋三所、集美大学等一批涉海高校和科研机构,在海洋生物技术与资源开发、海湾数模与环境研究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因此,我们也要注重依靠科技进步,加快打造海洋科技创新体系。”
保护生态,凸显福建特色
《若干意见》对构建海洋生态安全体系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包括加强海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陆源和海域污染控制、海洋生态的建设和保护以及海洋防灾减灾体系的建设。
对此,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特别强调,“用海更要护海。随着我省沿海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集聚,特别是临海工业的迅速发展,我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压力日益加大。在发展海洋经济过程中,对岸线、海域等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一定要适度。我们在编制规划时,已经充分考虑资源、环境的承受能力,并为未来发展预留足够的空间。”
根据《若干意见》,我省将把港口岸线分为重点开发、适度开发、预留开发三类进行管理,坚持“深水深用”,加强重要岸线的战略预留,确保全省保留的自然岸线比例不低于70%。严格控制湾内填海造地,引导和推动围填海向湾外拓展。同时,加强海域滩涂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实施“碧海银滩”工程和“家园清洁行动”,抓好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分类推进海湾生态环境和旅游景观的整治修复,实施以“百个渔港建设、千里岸线减灾、万艘渔船安全应急系统”为内容的“百千万工程”。
“海洋资源不可再生,必须严格保护、科学利用,切实构建蓝色生态屏障,促进人海和谐。”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最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