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2000年度上海市计算机公众信息服务业企业及其服务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3-09-27    浏览次数:2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速科技进步若干意见的要求,为促进社会信息资源的开发、服务和共享,加快本市信息化建设进程,鼓励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经研究,现将经认定的2000年度本市56家信息服务业企业及其服务项目名单(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按规定落实上海市计算机公众信息服务业的有关财税政策。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信息化办公室

  二OO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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