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3-09-27    浏览次数:2

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各财税分局:

  为帮助企业加强内部控制,促进财务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企业的资产质量和资产运用能力,现将《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财企[2002]5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二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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