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关于认定“证券之星点对点网上委托交易系统V1.0”等项目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的通

发布日期:2003-09-27    浏览次数:2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关于认定“证券之星点对点网上委托交易1.0”等项目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沪高转[2001]第00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规定落实认定项目的有关财税优惠政策。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一年八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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