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第五批拟合作创业投资机构的公示通知

发布日期:2012-08-16    浏览次数:2

  依据《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暂行办法》,2012年2月6日至3月30日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第五批合作创业投资机构,共有12家创投机构提交了申报合作材料。经专家评审,有5家创业投资机构基本符合引导基金实施暂行办法规定的相关标准。

  根据引导基金实施暂行办法要求,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从2012年8月16日起至2012年8月29日通过市中小企业网对上述创业投资机构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14天。如了解上述创业投资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违规现象的企业或个人,请在公示期间与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联系。

  附件:引导基金第五批拟合作创业投资机构公示名单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联系人:陆晓宁、宋其龙;

  联系电话:57587759、88549928;

  传真:57587761;

  邮箱:luxiaoning@bjeit.gov.cn、songqilong@bjcz.gov.cn


引导基金第五批拟合作创业投资机构公示名单

 

1

发起人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

发起人

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发起人

青岛安芙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

发起人

华川投资有限公司

5

发起人

深圳市华澳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