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奖办〔2012〕9号
各推荐部门:
2012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科技奖”)的复评会议将于2012年9月中旬召开,请各推荐部门按照具体的答辩要求通知你部门推荐的项目单位(附件)准备答辩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介绍
项目介绍采取在评审会场播放项目完成人提交的电子演示稿的方式进行。每个项目的演示稿播放时间为8分钟。若超时,则以电子演示稿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各奖种项目演示稿内容应包括:
(1)自然科学奖:简明扼要介绍立项背景或思路,科学发现及其在科学理论、学说或研究方法、手段上的创新,论文、专著被引用情况,项目对促进学科发展的重要意义以及项目完成人对项目的贡献等。
(2)技术发明奖:简明扼要介绍立项背景、发明点及相关技术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经济指标,国内外同类技术先进性对比,取得相关知识产权的情况,应用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促进行业技术进步的作用以及项目完成人对项目的贡献等。
(3)科技进步奖:简明扼要介绍立项背景或总体思路,创新点及相关技术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经济指标,国内外同类技术先进性对比,取得相关知识产权的情况,应用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提高行业竞争力的作用和意义以及项目完成人对项目的贡献等。
(4)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围绕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的系统性、创新性、有效性和带动性,客观扼要地阐述企业的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创新能力,以及创新工程实施后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对行业或产业科技进步的推动作用等。
二、 答辩汇报材料
1. 根据复评会议要求,项目完成人须提交项目介绍的演示版(可自动播放)和答辩版(可逐页查看)两种电子演示稿的光盘。
2. 电子演示稿一律采用Microsoft Office PowerPoint制作,并内嵌旁白说明,时间不超过8分钟。答辩版的PPT无旁白说明。
3. 旁白说明必须是项目前三位完成人的录音,不得采用专职人员配音。
4. 评审会配备的演示环境为:
电脑型号 DELL Vostro 3750
主 频 2.3GHz
内 存 3G
操作系统 Windows 7
默认软件 Office 2003SP2
暴风影音5
5.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2年9月13日。
三、 注意事项
请各候选人、候选单位及有关人员,在评审期间自觉遵守相关纪律,共同维护省科技奖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若发现违规行为并经调查属实者,取消项目本年度评审资格。
四、 具体会议时间及答辩方式另行通知。
五、 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881206、87881150(省奖励办)
87882538(省监察厅驻科技厅监察室)
传真:0591-87881150
通讯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省科技大厦
邮政编码:350003
附件:1、答辩回执
二〇一二年九月四日
通知全文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