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关于组织赴加拿大现代农业发展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17    浏览次数:2

  各设区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学习借鉴加拿大现代农业发展经验,根据《福建省外国专家局关于调整2012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闽人外专[2012]29号)和《关于同意省农业厅组织有关单位赴加拿大执行现代发展培训任务的复函》(闽政外双跨[2012]173号)等文件精神,我厅拟于今年第四季度组织举办赴加拿大现代农业发展培训班。现将有关组团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团名称

  加拿大现代农业发展培训班

  二、培训内容

  (一)了解加拿大发展外向型农业的成功经验,研究探讨新时期我省农业更有效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措施办法;

  (二)了解加拿大农业部门在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保障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三)了解加拿大在有效利用资源、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四)了解加拿大在推进农业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组织化、产业化方面的法律、政策;

  (五)了解加拿大现代农业科技进步的最新成果和未来趋势,结合我省实际,研究探讨提升我省农业科技水平,增强现代农业整体实力的政策和措施。

  三、培训时间

  拟于2012年第四季度赴加拿大培训,在外培训天数为21天。境内培训日期、离境日期和境外行程另行通知。

  四、培训方式

  (一)出国前组织集中培训,获得境外培训必要知识,明确需重点探讨、解决的问题。

  (二)赴加拿大实地培训。聘请有关专家、教授授课,组织实地考察、座谈,参观、拜访加拿大有关政府部门、农业机构等。

  五、培训人员

  (一)培训人员条件

  根据《福建省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参加培训的人员除要求政治素质好、业务对口、身体健康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年龄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名额分配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局18名。

  六、费用来源

  培训人员所需费用(包括办理出国手续费、国内外往返旅费、境内预培训费、境外保险费、翻译费等)由人员派出单位承担,具体金额另行通知。

  七、报名材料

  1.《出国(境)培训人员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

  2.《加拿大签证材料表》。

  3. 所在设区市外办《参团同意函》。福州、厦门参团人员须同时办理或借出因公出访护照,其他地市参团人员须上交2份由设区市外办加盖身份证已核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4.《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证明表》(加盖单位财务公章)。

  5.《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

  《出国(境)培训人员审批表》、《加拿大签证材料表》、《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和《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证明表》样本请在福建省农业信息网外事外经频道下载。

  八、有关要求

  1.请设区市负责及时通知所辖县(市、区)农业局。根据本通知要求,坚持有意参加培训、规范管理、讲求实效的原则,认真筛选、推荐业务对口、符合培训要求的参训人员,确保顺利完成培训任务。

  2.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9月21日,以收到材料为准,逾期视为放弃。

  3.报名材料请送至省农业厅对外合作处,并将有关表格电子版发送至: zcy@fjagri.gov.cn。邮寄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3号省农业厅对外合作处。

  联系人:省农业厅对外合作处  张春燕

  联系电话:0591-87818045   传真:0591-87852407

  二○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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