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蓉、王嘉荣二人申请设立厦门欣广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厦门欣广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相关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公告时间七天,欢迎社会监督。公告期间若有实名举报或提出异议的,我厅将根据核实情况作出是否批准设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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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申请设立厦门欣广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表
福建省财政厅企业处
二0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公示情况表-厦门欣广资产评估有限公司.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