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发改工业〔2012〕1082号
漳州市政府,省相关部门、直属相关机构:
《漳州古雷石化基地发展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复实施(闽政文〔2012〕335号),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省政府批复精神,做好《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港口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相互衔接,并抓紧开展下一层次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
二、请漳州市政府抓紧推进相关规划项目的实施,省相关部门、直属相关机构结合各自职能,加大对漳州古雷石化基地发展建设的支持力度,尤其在项目报批和建设过程中应予以倾斜支持,为漳州古雷石化基地早日实现建设目标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规划编制单位“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编写的规划详细文本《漳州古雷石化基地总体发展规划(2011-2020)》作为《规划》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漳州古雷石化基地发展规划(2011-2020)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9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