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快,人民群众对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的实际情况,在总结福建省先进的行政执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委托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组织开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专家草案稿)》课题的研究起草工作,历时一年余,在充分吸收了各方面人士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条例(专家草案稿)》课题的研究起草工作。现该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形成了《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征求意见稿)》。
为了提高《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的立法质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将《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征求意见稿)》(下文称《条例(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网站”(网址:www.fjfzb.gov.cn),通过该草稿网页右侧的《法制建设》,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大楼-法制办监督处收,邮编350003,并在信封上注明“行政执法条例征求意见”的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azhi@fujian .gon.cn
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