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4-03-17    浏览次数:2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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