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农业的区县科委、农口局院科技(研、教)处、有关科技管理部门:
根据《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0年正在执行的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总结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范围:2010年实施的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科技合作项目,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基地中实施的相关项目。
2.由项目承担单位对照项目合同,依据项目执行情况,使用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在“项目年度检查”一栏录入,填报“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总结”、“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年度检查经费决算表”,并在指定的位置加盖公章。科技示范户需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单独录入上报,并在项目执行情况总结中单独详述科技示范户建立、部署、指导、成效等工作,提交所有示范户的现场工作电子文档照片。
3.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汇总各承担单位报送的项目年度总结及相关报表,撰写本局院执行项目的年度总结,其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与建议。
4.主管部门要将加盖公章的年度总结及各项目的“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总结”(文字材料、PPT多媒体文档各一份)、“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经费统计表”(文本各一份及电子文档)及典型成果照片(电子版)一并于2010年11月19日前送至市农业科技项目管理办公室。
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通知可从www.tjaci.gov.cn下载。
联系电话:(022)23005926 23005928
E_mail:nyxmgl2008@163.com
市农业科技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1:20101020年度检查通知红头.doc
附件2:项目管理信息系统20091010更新版1.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