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第十届6·18省级重点推进项目跟踪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10    浏览次数:2

闽发改推进〔2012〕1116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

  按照省领导对第十届6·18项目开展“比项目对接,比落地转化,比产出效益”活动的指示精神,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第十届6·18对接项目落地转化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推进〔2012〕766号)要求,在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部门推荐上报的基础上,我委筛选确定了科技含量高、带动作用强、预期效益好的103个对接项目作为6·18省级重点推进项目(详见附件),参照省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进行跟踪服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项目目标管理制度。按“三比”活动的要求,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对所负责管理的每个省级重点推进项目,都要明确项目挂钩领导和联系人,全程跟踪协调推动重点对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项目审批和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工作,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直相关部门于10月20日前将各重点推进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名单汇总后报送我委项目推进处。

  二、加强信息定期报送工作。从今年10月份开始,请各分级管理的单位将所负责管理的省级重点推进项目的进展情况(包括前期进展、动工、投产、完成投资等),以及存在的困难及问题、下一步计划等,通过6·18网站(www.618.gov.cn)项目对接系统及时填报。

  三、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我委将定期汇总通报6·18省级重点推进项目进展情况,同时在6·18博览、6·18网站上通报。

  四、强化督察推进。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项目联席协调制度,不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会,研究和解决项目转化落地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年底对项目信息填报和落地转化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6·18扶持资金安排、国家相关专项资金争取等挂钩。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直相关部门要把做好省级重点推进项目的跟踪服务、促进项目落地转化,作为下阶段6·18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细化本地区、本部门重点推进项目的工作目标和具体跟踪服务方案,加大协调力度,进一步推进项目落地转化。

  联系人:张文洋 0591-87063087

  张 弛 0591-87063407

  林 平 0591-87825650

  E-mail:618@618.gov.cn

  附件:第十届6·18省级重点推进项目目标任务及责任单位汇总表.xls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0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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