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通知》,要求临汾、阳泉、大同、石嘴山、三门峡、金昌、石家庄、咸阳、株洲和洛阳市采取得力措施,争取大气环境质量尽快得到改善。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布全国大气污染严重的城市名单,引起了地方城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了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国家环保总局要求这些城市充分认识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下大力气,精心组织,切实采取得力措施,争取大气环境质量尽快得到改善:一是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工作,深入分析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确定合理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分阶段目标,并提出确保达标的具体措施和重点治理项目;二是要抓紧完成大气环境容量测算工作,对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容量的城市,政府应严格控制建设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必须要上的项目,应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做到“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三是要强化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认真开展颗粒物源解析工作,科学地确定城市空气中各类颗粒物的来源情况,为有针对性地提出措施提供保障;四是要积极调整能源结构,加快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要加强能源使用管理,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制定高污染燃料销售、使用、转运、存放的管制办法,加强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监督管理;五是要加大对影响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污染源的管理力度,确保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应对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最后强调,要建立在市政府领导下、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的环境保护长效工作机制,将目标分解到位,确保各项措施得以有效实施,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