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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1年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1-09    浏览次数:4

  津农委〔2010〕123号

  关于发布2011年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与推广项目指南的通知

有农业的区县人民政府,市农口各局院,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农业科技进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根据《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津农委〔2005〕54号  津财农联〔2005〕38 号),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2011年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指南》。经市农委、市财政局领导同意,现予以发布。请按指南要求,认真做好2011年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附件:2011年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指南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2011年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指南

  依据国家和本市农业技术推广法规定,以及《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本市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发展需要,制定本项目指南。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依靠农业技术推广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包括“三院两校”的科技力量,通过项目促进产、学、研、推相结合,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为转化推广核心,建立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推进农业品种优质化、技术标准化、生产规模化,打造农业精品,整合提升产业链,培育科技型企业,发展农业高端产业,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促进农业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二、资助范围

  (一)特色精品农业配套技术专项

  通过配套技术的整合集成,使本市特色和主导农产品达到精品和品牌,并实现高效益运行。支持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技术依托单位合作,建立科技示范基地、科技示范农户,带动周边农户共同致富。要通过产学研结合、农科教结合、产加销结合,实现技术进步,培育一批知名的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和国内外公认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实现农业高效益。

  重点解决以下技术问题:与培育特色精品密切相关的各类农产品良种引进示范和原有品种提纯复壮;高效种养殖技术的规范与应用;全产业链生产技术标准制定及应用;加工贮藏保鲜新技术新装备应用;安全生产、快速检测及追溯技术应用等。

  申报项目的农产品,要具有本市鲜明的地域特色。项目主体已注册品牌或即将注册品牌,具有一定的种植养殖规模。通过实施项目,能够建立起服务产业链、确保精品生产的质量和技术服务体系、产品监测及可追溯体系、加工包装储运体系、产品营销体系。培育的精品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力,对农民增收发挥重要带动作用。

  利用3年时间,打造20个产业特色突出的优质农产品品牌,建立100个科技示范基地和3000个科技示范户,带动1万农户,年增收1亿元。

  (二)设施农业配套技术专项

  为设施农业实现优质、高产、高效提供技术支撑和有效服务。重点支持以下三方面技术:

  一是集约化育苗配套技术,集成蔬菜集约化育苗各个环节中的基质、机播、壮苗等优化技术,总结制定适于我市不同品种的设施蔬菜集约化育苗生产的技术规程。在全市设施农业主产区建立6-8个种苗生产示范基地,使全市标准化、集约化、工厂化育苗覆盖率达到50%以上,集约化育苗优良品种覆盖率100%。

  二是设施农业增产增效技术示范,集成适宜设施种植的优新品种、茬口搭配、安全生产及提升农产品水平的综合配套技术(模式),在全市设施农业主产区,各建立2-3个增产增效示范基地,一批科技示范户,实现年增收20%以上,新技术在全市的推广应用率超过30%。

  三是农业设施结构装备优化及环境调控技术。引进、集成、推广新型设施结构、设施材料及相关设备,提高设施利用率,提高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建立示范基地6-8个。

  (三)安全健康种养殖技术专项

  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国内外市场竞争力为目标,解决安全健康种养殖全过程中的关键技术。

  重点解决种植业中的病虫草害生物防治、动物重大疫病防治以及快速检测、新型饲料及饲料蛋白源的开发应用、粮棉集约高效技术的转化推广,以及农业可持续生产等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和示范户。为本市成为农产品安全无隐患区域和完成粮食生产任务提供技术支撑。

  以我市占主导地位的大宗农作物、经济作物、畜产品、水产品为重点,建立30-50个安全健康种养殖示范基地,带动周边农户实施安全健康种养技术,新技术推广应用率超过30%,保障我市出产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高我市农产品品质及市场竞争力。

  (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技术示范专项

  围绕解决我市农业农村存在的生活污水、垃圾、废弃秸秆、粪污等环境污染以及农村生态问题,重点支持生活污水处理利用技术、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构建不同处理模式,建立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示范基地;解决与农村生态建设相关的盐碱地绿化、林业重大病虫害防治利用、湿地保护和利用等技术难题。

  要求:一是技术实用,要适合本市农村区域特点,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污染源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二是经济合理,建设成本、运转成本低,效果好;三是示范性强,可推广应用。

  建立各类示范基地10-15个。

  三、项目类别

  设施农业配套技术专项、安全健康种养殖技术专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技术示范专项按照四类项目进行申报:一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二是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三是农业科技合作项目;四是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引进项目。各项专项计划分三档资助,即一般项目20-30万元,重点项目50万元,重大项目100万元。

  特色精品农业配套技术专项,申请经费额度可根据科技支撑的需要、市场、产品知名度及农民栽培(养殖)管理基础、农民增收状况进行申报。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项目申报单位的投资应高于市补助资金,并列入项目专用帐户,专账管理,结题时进行审计。

  (一)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重点支持我市科研教育单位、农业科技型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科技新成果的转化及产业化。

  (二)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

  重点支持由市各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全市跨区县规模化的重大或重点项目,以及区县申报的我市区域特色突出的项目。优先支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先进单位。

  (三)农业科技合作项目

  重点支持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海洋大学的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和示范。优先支持2010年市政府与“三院两校”科技合作交流会期间达成合作协议的科技合作项目。

  (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引进项目

  重点支持种业基地建设相关的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以及为我市优势产业发展、种养业品种更新换代所急需的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的引进示范。

  四、申报要求

  (一)特色精品农业配套技术专项

  1.有总体建设规划。项目应编制总体建设规划和可行性报告,做到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技术先进、投资落实、增效显著、措施可行。实施方案中要将科技示范户的布局落实到村镇和农户,设计好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紧密联合的项目实施体系。

  2.有现代农业主体。项目应以农业龙头企业、规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进行申报,支持大企业、大集团投资农业,并培育农业科技型企业。优先支持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以农业技术推广、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具有农业科技研发能力的单位为技术支撑,联合申报。

  3.要有技术支撑和管理团队。项目主持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较高的技术水平,并具备组织技术团队的能力。技术支撑团队人员要求涵盖品种、栽培(或养殖)、管理、加工、贮藏等各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确保项目所需技术完备。项目管理团队要具备组织实施大项目的能力,并会同技术支撑团队,制定详细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有主导产品。申报的农产品,要具有本市地域特色,已注册品牌或即将注册品牌,具有一定规模,对区域主导产业发展发挥带动作用。

  5.落实科技示范户。每个项目要建立不少于200个科技示范户,通过项目的实施,使每个科技示范户年增收1万元以上。

  6.申报材料应包括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申请书、项目总体建设规划和可行性报告、项目经费预算。附件列出品种的特性、目前推广应用情况,集成的相关技术及简要说明,科技成果证明材料、知识产权归属文件、与科技协作单位签订的协议、企业(合作社)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等。

  7.区县项目由科委、农委共同审核,由科委负责上报。

  (二)设施农业配套技术专项、安全健康种养殖技术专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技术示范专项

  项目申报材料须用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并导出,填报内容包括项目简表和实施方案两部分。项目申报材料还须提供以下附件:成果鉴定(审定)证书、新兽(农)药(饲料)证书、专利批准文件、小试鉴定报告、知识产权归属文件、与科技合作单位签订的协议等材料,主申报单位还需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

  申请设施农业配套技术专项、安全健康种养殖技术专项的项目,需突出科技示范户建设,一般项目应在30户以上,重点项目50户以上,重大项目100户以上。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技术示范专项的项目都要建立示范基地。

  五、注意事项

  1.天津市农业科技项目管理办公室面向我市农业系统及涉农单位受理项目申报。

  2.申报项目时须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十份,包括原件一份、复印件九份(一份申请书装一个文件袋,并注明申报类别、项目名称、主申报单位);同时报送电子版。

  3.不受理项目实质内容与市其它农业计划或科技计划相同并已立项实施的项目;不受理正在承担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主持人申报的项目。

  4.项目采取限项申报,最多申报项目数分别是:市农口各局院、有农业的各区县5项,其中农科院可以15项,农业局和农学院可以10项,水务局、南开大学、科技大学等局院校3项。2010年市政府与“三院两校”科技合作交流会期间签署合作协议、揭牌的项目,以及与日本东京大学合作项目不在限报范围内。

  5.申报受理时间: 2010年12月9日受理市各局院、大学申报,2010年12月10日受理各区县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6.本项目指南、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可从天津农业科技信息网(www.tjagri.ac.cn)、天农网(www.tjaci.gov.cn)下载。

  天津市农业科技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301号

  天津市科润黄瓜研究所后楼207室

  邮编:300192

  电话:23005926、23005928(传真)

  E-mail:nyxmgl2008@163.com

  2010年项目指南.doc                     项目管理信息系统20091010更新版.rar

  特色精品农业配套技术专项项目情况调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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